家中有老舊或不堪使用的車輛準備淘汰嗎?許多車主誤以為只要將車子交給車廠回收就算完成手續,卻忽略了最關鍵的「車牌繳回」步驟。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特別發出提醒,辦理車輛報廢時,務必將車牌繳回監理機關,以免日後車牌遭人盜用而吃上高額罰單,影響自身的使用牌照稅權益。
車體回收加繳回車牌 牌照稅計至報廢前1日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說明,當車輛已經不堪使用需要淘汰時,完整的處理流程包含兩個部分。首先,車體必須交由合法的環保回收商進行回收處理;其次,車主本人也應該依照規定,將車輛的「2面車牌」全數取下,並繳回給監理機關,正式辦理車輛報廢登記。完成上述手續後,該車輛的使用牌照稅就只會計算徵收至報廢日的前1天為止,幫車主省下後續不必要的稅金支出。
未繳車牌遭移掛上路 最高處全年稅額2倍罰鍰
稅務局進一步警告,如果車主只回收了車體,卻沒有將2面車牌繳回監理機關完成車輛報廢登記,萬一這些未註銷的車牌落入他人手中,被移掛到其他車輛上並開上公共道路行駛,後果將相當嚴重。一旦被相關單位查獲車牌移用情事,將依規定處以全年應納使用牌照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由於處罰相當重,稅務局呼籲民眾在淘汰舊車時千萬不可掉以輕心,務必辦妥所有報廢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