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為了讓公務人員及民間團體更了解法令,避免申請補助時因不諳法規而受罰,花蓮縣政府與監察院於5日、6日連續兩天,分別在玉里與花蓮市舉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關係人宣導說明會」。
民間團體申請補助 常見違規地雷
監察院近年在調查中發現,許多地方民間團體向縣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體育、社福等補助時,經常因為團體的負責人、理監事或總幹事具有「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卻沒有在申請前後主動表明及揭露。這樣的疏忽不僅違反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的規定,更可能導致團體面臨裁罰。
案例解析 釐清身分揭露義務
在說明會中,講師特別針對公務機關及民間團體在受理和申請補助、交易等業務時的注意事項進行深入解說。課程中透過實際案例,清楚點出「身分關係之揭露與公開」以及「利益迴避義務」的重要性,幫助與會學員建立正確的法令遵循觀念,避免日後不慎踩紅線。
政風處籲落實法規 共創透明施政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強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是維護公共利益的關鍵法規。由於現今民間團體與政府機關的互動相當頻繁,遵守相關規範更顯重要。政風處期盼透過持續性的宣導活動,讓廉政觀念深入基層群眾,進一步攜手打造誠信、透明的施政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