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一位劉先生近日十分困惑,明明名下車輛之前已用父親的身心障礙手冊申請了牌照稅免稅,為何突然收到補繳稅單?經向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查詢後才發現,原來是因爲他為了孩子就學,將自己的戶籍遷到學區附近,導致與父親的戶籍不再位於同一個地址,免稅資格因此被取消。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依據法規,若身心障礙者本人名下沒有車輛,其同一戶籍內的二親等親屬(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姊妹等)名下車輛,確實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然而,這個免稅資格有一個關鍵前提:車主與身心障礙者的戶籍必須設在同一個地址。
稅務局指出,許多民眾常因工作、子女就學等因素而遷移戶籍,卻忽略了此舉可能影響稅務優惠。一旦車主或身心障礙者任一方遷出戶籍,導致兩人戶籍地不同,就不再符合免稅要件。稅務機關將會自戶籍遷出的當天起,取消免稅資格並恢復課稅,民眾將會收到補繳稅單。
稅務局特別提醒,這種免稅資格的取消並非暫時性。即使日後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將戶籍遷回同一地址,免稅資格也不會自動恢復。民眾必須主動備妥相關文件,重新向車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過審核批准後,才能從「新的申請日」起再次享有牌照稅免稅優惠。為確保自身權益,民眾在辦理戶籍異動時應特別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荷包意外失血。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5洽詢。
戶籍遷出,牌照稅免稅資格就沒了!新竹縣有民眾為子女學區遷戶籍,導致身心障礙牌照稅免稅被取消。稅務局提醒,車主與身障家人戶籍若不同址,免稅將失效,且遷回後需重新申請,資格不會自動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