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的身心障礙朋友與家屬注意了!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自民國115年(2026年)1月30日起,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的免稅規定正式放寬。未來使用二親等以內親屬的車輛,車主與身障者不再強制要求設籍在同一地址,讓稅務便民服務更具彈性。
二親等親屬車輛免同戶籍 地址相符即可申辦
根據最新放寬的使用牌照稅規定,針對沒有駕駛執照,或是領有駕照但名下無車輛的身心障礙者,若日常使用的是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的車輛,申請免稅時不再受限於「車主與身障者須設籍同一地址」的舊規。只要該部車輛在監理機關登記的「車籍地址」或「住居所地址」,與身心障礙者的戶籍地址相同,就符合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資格。
在免稅額度與數量限制方面,每位身心障礙者申請免稅車輛以1輛為上限;免徵金額則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cc級距的稅額為限,若以自用小客車為例,最高可免徵1萬1,230元。
牌照稅按日計徵 財稅局籲確認地址儘速申請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為了辦理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前往監理機關增設「住居所地址」時,務必確認填寫的資料完全正確。若因地址誤植導致與身障者的戶籍地址不一致,將無法適用免稅優惠。此外,由於使用牌照稅是採「按日計徵」方式計算稅額,呼籲符合放寬規定的民眾儘速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民眾若對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撥05-3620909轉分機721、722、725、726、731及734,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