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勞工退休金新規上路 彈性規劃更自由
為了幫助勞工朋友更有彈性地安排未來的退休生活,勞動部近期修正了「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新制已於今(2026)年7月17日正式生效。這項新規定針對目前仍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權益的勞工(俗稱「純舊制勞工」),帶來了重大權益變更。現在起,這些勞工不僅可以自願提繳退休金,還能在與雇主達成共識後,提前結算退休金並移入勞保局的個人專戶中。
嘉義縣勞青處解析:什麼是純舊制勞工?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解釋,「純舊制勞工」是指在民國94年7月1日勞退新制實施前,就已經在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服務,且在新制上路後,依然選擇繼續使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並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至今的勞工。
提前結算不影響特休 勞動契約延續有保障
根據新法規定,純舊制勞工現在可以在每月工資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更重要的是,只要符合勞基法第53條的退休條件,勞雇雙方就可以在勞動契約存續期間,提前結算截至目前為止的舊制工作年資退休金,並將這筆錢全數存入個人的勞退新制專戶裡。
勞工暨青年發展處特別強調,這項修法只是增加了自願提繳的選擇,勞工的舊制身分並未改變。提前結算退休金不會終止原本的勞動契約,因此勞工的特別休假年資完全不受影響。未來勞工繼續工作所產生的年資,雇主仍必須在實際離職時,給付剩餘基數的退休金,或是由雙方協議逐年結算。
勞資溝通創造雙贏 縣府提供諮詢專線
以一名55歲、年資25年(累積40個基數)的勞工為例,若提前結算時的平均工資為5萬元,就可以先將200萬元的退休金移入個人專戶。如果他繼續工作5年再退休,屆時還能依據新的平均工資領取後續累積的退休金。
嘉義縣政府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退休金制度攸關勞工長期的生活保障。雇主應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若勞工有意願提前結存,勞雇雙方務必進行充分溝通。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專線(05)3620123分機8025或8026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