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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身障津貼早已停辦!社會局提醒:既有領取者須符合「這條件」才能續領
    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近日提醒,曾作為地方性福利配套的「身心障礙者津貼」,早在民國97年10月1日國民年金開辦後,便已全面停止受理新案。目前該津貼僅針對當年在期限前核准的既有對象發放,且受領資格並非「終身無條件」,仍須通過每月的嚴格審查才能繼續領取。

    資源公平分配 逐月把關受領資格

    社會局表示,目前發放的身心障礙者津貼,對象僅限於民國97年9月30日前已核准且符合資格的民眾。為了確保社會福利資源能夠合法且正確地運用,主管機關每個月都會落實「動態資格審查」機制,藉此維護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注意6大停發地雷 溢領將遭追繳

    針對現有的津貼領取者,社會局特別點出幾項會導致停發的狀況。若受領人出現「戶籍遷出臺北市或未實際居住」、「連續出境超過6個月未入境」、「重複領取其他福利」、「身障證明被註銷」、「因案羈押或入監服刑」以及「死亡或失蹤」等情形,主管機關將會依規定辦理停發作業並廢止其領取資格。此外,若有發生溢領津貼的狀況,社會局也會依法辦理追繳。

    資料異動主動通報 確保自身權益

    社會局呼籲,現行仍在領取津貼的民眾及其家屬,若是個人的戶籍地、實際居住狀態或是出入境情況有發生變更,都務必主動向社會局通報,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並觸及溢領規定。若民眾對於津貼領取有任何疑問,可前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官方網站查詢相關法規,或直接撥打1999市民熱線轉2267,將有專人提供最精準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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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身障津貼早在民國97年停辦,現有領取者須每月接受資格審查。社會局提醒,若戶籍遷出或連續出境逾半年將停發並追繳溢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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