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臺北地檢署與臺北地方法院今(27)日清晨發生一起民眾潑灑穢物的脫序事件。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於2026年(民國115年)10月27日6時48分許接獲報案,指出臺北地檢署有民眾潑灑排泄物。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查處,並當場將涉案的陳姓嫌犯(男,民國42年次)逮捕,經查現場均無人員受傷。
不滿司法結果 朝臺北地檢署與地院潑灑穢物
根據中正第一分局說明,陳姓嫌犯疑似因為不滿司法結果,於上述時間與地點,持裝盛排泄物的容器,朝臺北地方法院銜牌以及臺北地檢署大廳潑灑,導致現場遭到汙損並造成滋擾。
涉犯妨害公務等罪嫌 警嚴正執法絕不寬貸
事發後,全案已於第一時間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表示,後續將依刑法妨害公務、妨害自由及毀損等罪嫌,將陳嫌移請臺北地檢署偵辦;此外,本案也另外通報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進行裁罰。
中正第一分局同時呼籲,民眾若要表達訴求,應循合法管道進行;針對任何挑戰公權力的違法脫序行為,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