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針對近期網路社群指稱,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工地在7月底至8月初監測數值已達警戒值,市府卻「視若無睹」一事,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今(12)日嚴正澄清,表示該說法是對現行法規的誤解,並強調市府早在8月中旬便已主動介入了解。
安全監測屬建方責任 非市府即時連線
建管處說明,依據現行《建築法》規定,民間建築工程的安全監測儀器,是由承造人(營造廠)委託專業廠商施作,並由監造人(建築師)負責查核監督,屬於法定的自主管理責任,並非由市府系統即時連線監控。
針對該工地的沉陷觀測,管理標準分為「注意值(1.5公分)」、「警戒值(2.0公分)」及「行動值(2.5公分)」。建管處早於8月14日就曾委託專業技師公會前往現場勘查,當時基地後側的沉陷點數據為1.8公分,雖超過注意值,但尚未達到警戒或行動標準。公會技師當時已當面要求承造人必須加強注意並密切觀測。
勒令停工!委託第三方全面徹查
至於沉陷數值是否為導致近期周邊「1樓樓板塌陷」的主因,以及建商是否在數值異常時延誤處置,建管處已責成建方委請第三方專業技師公會深入調查。若查明承造人或監造人有隱匿數據、未落實緊急應變等怠忽職守的情況,建管處強調「絕不寬貸」,將依《建築法》從重開罰,並移送相關委員會懲戒。
建管處重申,目前該工地仍處於勒令停工狀態,在各項安全疑慮未徹底釐清、且未獲公會審查核可之前,絕對不准許復工。市府將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持續監督建方落實修復責任,給市民一個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