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
針對今(2026)年8月22日發生在臺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二段342巷空地的火災爆炸事故,為了協助遭受波及的附近住戶爭取權益,臺南市政府近日召開損害賠償訴訟說明會,宣布將透過「選定當事人」制度,由消防局統一委託律師,協助受災戶向肇事者討回公道。
市府代打官司 全額負擔律師費
這起爆炸事故不僅造成附近民宅受損,就連出勤的消防車輛也遭到波及。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表示,為了避免受災戶各自提告耗費大量時間與金錢,市府依照《民事訴訟法》的「選定當事人」制度,讓有意願的民眾選定消防局作為代表,統一委任律師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並且已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防止肇事者脫產。
在相關費用方面,參與訴訟的受災戶完全不需要支付律師費,這筆款項將由消防局全額負擔。不過,向法院繳納的裁判費,需依照每位受災戶請求賠償的金額比例來共同分擔;另外,若房屋受損需要進行專業鑑定,鑑定費用則由該房屋所有權人自行負擔。
安南區公所為單一窗口 9/15前受理申請
為了加速求償流程,法制處已經邀請專業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協助受災戶準備求償所需的各項書表及損害證明文件。目前,安南區公所已被指定為本次求償行動的單一服務窗口。
臺南市政府強調,是否參與這項共同訴訟,完全尊重受災戶的個人意願。若民眾決定委託市府協助求償,請務必把握時間,於9月15日前向安南區公所提出相關書表。市府將持續協助地方災後復原,並依法嚴格追究肇事者的責任,陪伴受災民眾度過難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