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屏東縣政府
屏東縣政府與內政部今(14)日在縣府聯合舉辦「宗教政策宣導座談會」,吸引近200位在地宗教團體代表參與。內政部長劉世芳與屏東縣長周春米親自出席,透過面對面交流,協助宮廟解決長年面臨的土地使用、建物合法化及產權登記等實務難題。
聚焦四大核心 拆解宮廟營運難題
本次座談會主要探討四大核心議題,包含「宗教土地及建物合法化」、「《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宗教團體財務申報及公告」以及「兩岸宗教交流」。現場討論氣氛熱絡,宗教團體代表紛紛針對稅務、產權等實務困境提問,中央與地方相關單位也逐一答覆,並承諾將需跨機關協調的案件帶回追蹤處理。
不動產產權審認 申請期限延至117年
針對過去因歷史背景產生的借名登記問題,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立法院已通過相關修正案,將《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申請權利歸屬審認期限,延長至民國117年(2028年)6月9日。她呼籲符合資格的宗教團體務必把握時間提出申請。此外,劉世芳也特別提醒,近期赴陸進行宗教交流的風險較高,團體應審慎評估並落實事前登錄程序,以確保人身安全。
中央地方攜手 助在地信仰永續發展
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屏東擁有豐富的在地信仰文化,宗教團體長期投入公益與社會服務,是安定地方的重要力量。然而,許多基層宮廟受限於早期法規,在土地與產權上面臨重重困難。周春米強調,縣府將全力配合內政部政策,在法令許可範圍內精進行政流程,持續輔導宗教團體處理不動產歸屬問題,讓中央與地方攜手成為在地信仰的最強後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