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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苗栗人新聞網

    房子蓋一半就換名?小心契稅罰則找上門

    苗栗縣的準屋主們請特別注意!您是否在房屋還沒蓋好前,就透過買賣、交換或贈與等方式,將自己的名字登記為新的「起造人」呢?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近日特別發出提醒,這種「中途變更起造人」的情況,實際上已構成財產移轉,必須在法定期限內申報契稅,以免觸法受罰。

    申報期限60天 逾期怠報金怎麼算?

    稅務局說明,雖然在變更起造人名義的當下不需立即申報,但真正的申報時間點是在建築物完工、並正式取得「使用執照」之後。從使用執照核發日起算的60天內,就必須完成契稅申報手續。

    若不幸錯過這個期限,將會面臨罰則。根據規定,逾期申報者,每超過3天就會被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罰金最高可累積至應納稅額的總額,但以新台幣1萬5千元為上限。

    匿報或短報後果更嚴重 最高罰3倍稅額

    相較於單純逾期,刻意隱匿不報或短報稅額的後果將更為嚴重。稅務局指出,若經稅務機關查獲,或遭人檢舉並查明屬實,除了必須補繳所有欠稅外,還會被加處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鍰。

    舉例來說,若原本應繳納5萬元的契稅,一旦被認定為匿報,最高可能面臨補稅5萬、再加罰15萬,總計20萬元的鉅額支出。稅務局呼籲,民眾在進行不動產交易時,務必了解「變更起造人」等相關稅務規定,誠實申報,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不必要的財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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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苗栗買房的民眾請注意!若於房屋建造過程中變更起造人,務必在使用執照核發後60天內申報契稅。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逾期或匿報將面臨高額罰鍰,最高可達應納稅額的3倍,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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