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為了生活與載物需求,會選擇購買實用的自用小貨車。但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近日發現,部分車主為了圖一時方便,私自於小貨車後方加裝座椅,將其改裝成客貨兩用車來載人。稅務局嚴正提醒,這樣的行為若未依法申報,恐將面臨嚴重的罰款。
私自加裝座椅 視同移用使用牌照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的用途必須與行車執照上登載的相符。若民眾自行在小貨車上加裝座椅,當作客貨車使用,卻沒有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同時也沒有依規定補繳客貨兩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款,在法律上此種情形將被視為「移用使用牌照」。
查獲最高開罰應納稅額兩倍
針對這類私自改裝的違規行為,稅務局指出,車主在進行車輛改裝後,有義務主動向監理機關申報,並按客貨兩用車的較高稅額繳納使用牌照稅。如果在未申報且未補稅的情況下違規上路,一經查獲,相關單位將會對車主開罰,最高可處以應納稅額兩倍以下的罰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特別呼籲廣大車主,若是已經將自家的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的用途,請務必盡快向監理機關辦理合法的變更手續,並且確實補繳使用牌照稅。千萬不要為了省小錢而心存僥倖,以免日後被查獲而受罰,導致荷包大失血,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