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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苗栗人新聞網

    繼承房屋不會自動享優惠稅率

    不少民眾以為繼承了父母名下的房子,只要自己把戶籍遷入並繼續當住家使用,房屋稅就能自動繼續沿用最優惠的自住稅率。對此,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特別澄清,想要享有自住優惠,關鍵在於「戶籍登記」與「依限申報」,缺一不可!如果繼承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申報,原本1.2%的自住稅率可能會大幅飆升,最高將面臨高達4.8%的非自住稅率。

    自住房屋的三大認定條件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說明,想要讓房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第一,房屋不能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情形;第二,必須提供給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且要在該處辦妥戶籍登記;第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擁有的戶數必須在3戶以內。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全國單一自住稅率為1%,一般自住則是1.2%。

    未依限申報 稅率最高恐達4.8%

    如果民眾是「單獨繼承」(一人持有全部持分)的房屋,又沒有申報出租或自住,將會被直接歸類為「非自住住家用」,並算入全國總戶數中,適用2.6%至4.8%的累進稅率。若是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則會適用1.5%至2.4%的累進稅率。

    稅務局提醒,不論是單獨繼承還是共有持分,只要符合自住條件,務必在房屋稅開徵前40日(也就是3月22日前,若遇假日則順延)提出申報,才能在當年度適用優惠稅率。如果不小心逾期,就只能等到隔年才能享有優惠。呼籲剛繼承房產的民眾,盡早確認戶籍狀態並完成申報,以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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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承房屋不會自動享有自住稅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務必於3月22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申報,否則房屋稅最高恐飆升至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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