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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農地能變城鄉區嗎?苗栗縣府解答國土計畫劃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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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苗栗人新聞網 2026-06-22

    隨著國土計畫新制推動,近期有不少民眾關心,自家原屬於鹽田、魚塭或甘蔗田等「特定專用區」的土地,未來在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時,是否能夠直接被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一」。對此,苗栗縣政府特別出面說明,強調土地劃設並非單純看現行分區名稱,必須符合特定條件才行。

    不能只看分區名稱!「城鄉發展性質」是關鍵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根據全國國土計畫的規定,「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一」的劃設對象,主要是針對原本依《區域計畫法》劃定、面積達一定規模以上,且具備「城鄉發展性質」的特定專用區。因此,判斷一塊土地能否劃入該分區的核心關鍵在於是否具備「城鄉發展性質」,而非只要土地現況或名稱掛著「特定專用區」就能直接過關。

    這些土地不符條件:農業、生態與水資源用地

    什麼樣的土地不具備城鄉發展性質呢?工商發展處進一步解釋,依據《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手冊》規範,若土地現況屬於水資源設施(例如滯洪池)、台糖土地、農業相關設施,或是養殖漁業生產區,以及具備國土保育、生態保護性質的區域,皆不屬於城鄉發展的認定範圍。

    換句話說,即便是現況為特定專用區的鹽田、魚塭或甘蔗田,只要其主要用途為農業生產、養殖漁業或生態保育,就不符合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一」的條件。苗栗縣政府強調,未來的國土功能分區將依據土地真實的資源條件、環境特性與未來需求來進行整體規劃,期盼在國土保育、產業發展及居住需求間取得平衡,推動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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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鹽田、魚塭能變城鄉發展區?苗栗縣府澄清,特定專用區須具備「城鄉發展性質」才能劃設,農業與生態保育用地不符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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