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5月的繳稅季剛過,許多民眾可能才鬆一口氣,但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特別發出提醒,呼籲民眾在處理稅單時務必多加留意,以免因為一時疏忽而造成重複繳款,讓荷包平白無故失血。
稅務局指出,隨著科技進步,繳稅方式越來越多元,除了傳統的臨櫃繳納,許多民眾會選擇使用ATM轉帳、線上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等方式。然而,便利的背後卻隱藏著陷阱。不同於臨櫃繳費會在稅單上加蓋戳章,這些非臨櫃的繳費方式,民眾手上仍會保留一張完整的稅單。
時間一久,民眾可能會忘記是否已經繳納,看到桌上完好如初的稅單,便可能誤以為尚未繳款而再次繳納。此外,稅務局也發現,有民眾在進行線上繳稅時,不小心拿到去年度的稅單進行操作,導致當期稅款繳納失敗,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為了避免上述的烏龍狀況,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供了兩個簡單的自保步驟:
首先,「繳前再三確認」。在收到使用牌照稅或房屋稅稅單時,不要急著繳納。花點時間仔細核對稅單上的「年期」、「姓名」、「車號」(或房屋資料)以及「課稅金額」等資訊是否完全正確。
其次,「繳後隨手註記」。對於採用非臨櫃方式繳稅的民眾,稅務局強烈建議,在繳款完成後,立刻在稅單上用筆註記繳納日期,例如「115年6月3日已繳清」。這個簡單的小動作,可以成為最有效的提醒,避免未來看到稅單時產生混淆,從而杜絕重複繳款的情形發生。
稅務局強調,多一分注意,就能少一分損失。請民眾務必養成繳稅前後仔細檢視的好習慣,確保自己的權益。
每年4、5月牌照稅與房屋稅開徵後,常有民眾因繳費管道多元而重複繳款。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繳費前務必核對稅單年期、車號等資訊,非臨櫃繳納者可在稅單上註記,避免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