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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苗栗人新聞網 2026-07-01
    苗栗店家注意!招牌廣告不可隨意掛,申請許可懶人包大公開
    圖片來源:苗栗縣政府

    走在街頭,各式各樣的招牌是城市活力的象徵,但您知道這些招牌不能隨意掛上嗎?為了提升都市景觀品質並確保公共安全,苗栗縣政府持續推動招牌廣告物設置管理,提醒民眾在懸掛招牌前,務必依法提出申請,共同打造整齊且具地方特色的市容環境。

    4大常見招牌型式與免雜照條件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說明,依據《建築法》與《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廣告物設置皆須取得許可證。常見的廣告物型式包含正面式與側懸式招牌,以及設置於地面或屋頂的樹立廣告。過去常有尺寸超標、固定不牢或外觀雜亂等問題,嚴重影響市容與行人安全。

    民眾若想免除申請「雜項執照」的繁瑣流程,廣告物必須符合以下尺寸規範:正面式招牌縱長未超過2公尺、側懸式縱長未超過6公尺;若為樹立廣告,設置於地面高度不得超過6公尺,設置於屋頂則不可超過3公尺。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即可逕自向縣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申請許可證。

    申請必備文件一次看

    工商發展處提醒,符合免雜項執照的民眾,在申請許可證時需備妥多項文件,包含申請書、設計圖說、設置位置簡圖與彩色相片。此外,還需檢附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如使用執照或舊有合法房屋證明),以及設置處所的所有權證明(包含土地及建物的第一類登記謄本)。

    招牌廣告不僅是店家的門面,更攸關大眾的居住安全。苗栗縣政府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依法申請才是兼顧美觀與安全的最佳做法。若對於招牌設置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聯絡人:邱先生,電話:037-559274)詢問。

    圖片來源:苗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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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縣政府提醒,設置招牌廣告不可隨意,符合特定尺寸條件者雖可免申請雜項執照,仍須向工商發展處申請許可證,以兼顧市容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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