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計畫法》即將全面取代現行的《區域計畫法》,引發許多民眾擔憂自己的土地權益是否會縮水。對此,苗栗縣政府於24日發布聲明,強調新法上路後,民眾原有的合法土地使用權利「完全不會受損」,既有的合法建築、農地使用等權益都將獲得完整保障,請民眾無須過度恐慌。
許多民眾關心,一旦土地被劃入新的國土功能分區,是否就無法再進行原本的利用?縣府解釋,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國土計畫法在制度設計上,已充分考量到與舊法《區域計畫法》的銜接,以保障民眾既有合法權利為最高原則。
縣府舉例說明,原先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的可建築用地,如甲、乙、丙種建築用地,仍可繼續作住宅、零售等生活所需使用;丁種建築用地或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上已合法設立的工廠,權益也同樣不變。至於農牧、養殖等農業用地,一樣能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申請興建農舍。簡單來說,只要是您本來就合法的土地使用方式,未來依然合法。
縣府進一步說明,《國土計畫法》早在2015年就已立法通過,旨在建立一套更全面、更長遠的國土規劃體系,促進土地的永續發展。新法中用來劃設功能分區的「環境敏感地圖資」,也並非全新發明,而是整合了林業、環保、水利等各主管機關早已依法劃設的保護區,目的是讓土地利用更有秩序,並非要限縮人民權利。
總結來說,《國土計畫法》的核心是引導台灣的土地朝向更合理、永續的方向發展。苗栗縣政府再次向鄉親保證,未來在國土功能分區圖正式公告後,所有既有的合法權益都會受到法律保障,民眾可放心。




《國土計畫法》即將上路,擔心土地權益受損嗎?苗栗縣政府掛保證,新法實施後,包括甲乙丙丁建地、農地等,原有的合法使用權利將完全不變,申請興建農舍、工廠營運等權益皆受保障,民眾無須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