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為兼顧地主權益與都市永續發展,持續推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針對長達30至40年未被徵收的公園、學校與兒童遊樂場等保留地進行全面盤點,期望透過都市計畫檢討機制,逐步調整不符實際需求的土地配置,讓閒置多年的土地能被合理利用。 28處公設保留地檢討 10.79公頃土地迎活化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依據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決議,本次辦理「變更苗栗都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再公開展覽,主要針對特定塊狀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檢討。本次共涵蓋28處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中22處規劃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總面積約達10.79公頃。至於道路、綠地等系統性用地,則將納入未來的第五次通盤檢討中另案研議。 落實還地於民 7月1日舉辦說明會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指出,許多公共設施保留地受限於環境變遷,長年未能依原計畫徵收,不僅影響地主權益,也降低了土地效能。此次檢討的核心目標即是合理調整配置,讓沉睡數十年的土地重獲價值,具體落實「還地於民、活化城市」的政策理念。 本案的再公開展覽期間為2026年6月15日至7月14日。為了向地主與大眾詳細說明檢討內容並廣納民意,縣府訂於2026年7月1日下午2時30分,在苗栗市水源里社區活動中心舉辦公開說明會。民眾如需查閱完整計畫書圖,可至苗栗市公所及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或撥打專線由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