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空氣污染排放的數據品質,並落實企業自我管理,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提醒轄內指定公告應實施定期檢測的工廠與業者,務必遵守相關檢測與申報規定。環保局同時祭出「降低檢測頻率」的誘因,鼓勵業者積極減污,但若違規未申報,最高將面臨高達新臺幣2,000萬元的罰鍰。減污享好康!優良業者最長可3年定檢一次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沈鳳臺表示,目前的定期檢測頻率分為每3個月、每半年、每年、每2年及每3年共五個級別。為了鼓勵企業主動降低污染排放,只要業者連續兩次檢測的排放濃度低於標準的50%以下,且兩次檢測值差異在20%以內,就可以按次申請降低檢測頻率。更進一步來說,如果連續兩次檢測的排放濃度均低於標準的10%以下,且數值差異同樣在20%以內,業者便能直接申請「每3年定期檢測一次」的最優級別。這項措施不僅能減少企業非必要的檢測成本,也能有效鼓勵自主管理。不過,若後續無法維持良好的排放標準,就會被要求回復原有的檢測頻率;環保局也會不定期進行功能性抽查,防範少數業者投機取巧。事前通知與事後申報缺一不可 違者重罰除了提供減免誘因,環保局也重申了申報的法定程序。符合規定的業者,必須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全面採用電子網路傳輸方式作業。具體流程為:必須在檢測前7日通知主管機關,並在檢測完成後的30日內,確實申報結果與紀錄。環保局嚴正呼籲,各事業單位應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規定執行定期檢測及申報。如果未能按時完成,將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重罰,並會通知限期完成補正。請在地企業務必重視法規,共同守護苗栗的好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