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減免再升級!「住居所地址」也納入免稅條件家中有身心障礙成員的民眾請注意!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了進一步減輕身障家庭的租稅負擔,財政部已於日前放寬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的免徵規定。未來,即使車主與身障親屬的戶籍不在同一個地址,只要車輛符合特定條件,同樣能享有免稅優惠。稅務局說明,過去的規定是,若身心障礙者本人沒有駕照,其二親等以內親屬名下的車輛,車主必須與該身障者設在同一戶籍內才能申請免稅。而新制上路後,條件大幅放寬,除了原規定外,新增了兩種情況也適用:一是車輛在監理機關登載的「車籍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二是車輛的「住居所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這項調整讓許多因就學、就業而有不同居住需求的家庭,也能符合減免資格。誰能申請?申請資格與限制一次看懂想申請這項牌照稅減免優惠,需符合以下幾個主要條件:首先,身障者本人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沒有駕駛執照。其次,車輛為身障者「二親等以內」的親屬所有,並實際供該身障者使用。最後,車主與身障者的戶籍需在同一地址,或者車輛的「車籍地址」、「住居所地址」其中之一與身障者戶籍地址相同。稅務局特別提醒,每一位身心障礙者僅能申請一輛車免稅。免稅的額度也有上限,是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cc車輛的稅額為限。以自用小客車為例,每年最高可免徵11,230元,若車輛的排氣量超過2,400cc,仍需繳納超出部分的差額稅款。如何申請?稅務局提醒民眾主動辦理稅務局指出,如果車輛是登記在身障者本人名下,稅務機關會主動審核並核准免稅,民眾無須另外申請。然而,若是符合上述新制放寬條件、由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的車輛,則需要由車主主動向車籍所在地的稅捐機關提出申請,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苗栗縣的民眾若對牌照稅減免有任何疑問,或想進一步了解申請細節,都可以在上班時間撥打服務電話:037-373561、373562、373563,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