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苗栗縣政府
苗栗土地徵收補償新制:採「市價」保障民眾財產權
苗栗縣政府地政處近期再次向民眾說明,為推動公共利益而進行的土地徵收,其補償金計算方式已全面革新。自2012年9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後,補償標準已從過去的「公告土地現值加成」,改為更能反映真實價值的「市價補償」,此舉旨在更周全地保障土地所有權人的財產權益。
如何決定「市價」?三大機制確保公平客觀
地政處解釋,所謂的「市價」,指的是市場上的正常交易價格。為了讓這個價格更具公信力,並貼近真實行情,查估過程設有三道關鍵機制:
1. 專業估價師查估:作業將委託具有專業證照的不動產估價師進行,藉助其專業知識進行客觀評估。
2. 排除不正常交易:在參考市場案例時,會依法排除因期待徵收而產生的價格波動、人為哄抬,或是親友間等特殊交易,確保數據的準確性。
3. 提交委員會評定:估價師查估的結果,最終將提交至由專家學者及相關代表組成的「地價評議委員會」進行評定,透過合議制做出最終決議。
公共設施保留地也適用,補償力求貼近行情
針對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條例也明訂應按照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平均市價來計算補償金,避免地主的權益因都市計畫而受損。地政處強調,土地徵收是為了促進公共福祉,但過程絕對會秉持客觀中立的原則,透過嚴謹的市價查估程序,讓補償價格公平、合理,充分保障每位鄉親的財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