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縣推動「還地於民」政策再度迎來好消息!攸關地方發展的「變更三義都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已於6月30日順利獲得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通過。這項突破將解編長年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僅保障地主權益,更為三義的觀光與經濟發展注入全新動能。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許多公共設施保留地經過30、40年仍未徵收,嚴重限制了土地的合理利用與地方發展。縣府秉持「還地於民、土地活化、城市共好」理念,積極推動專案通盤檢討。這次三義都市計畫案順利過關,不僅成功落實土地正義,更能兼顧都市發展與公共建設需求,創造政府、地方與民眾三贏的局面。
針對本次檢討內容,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全案共檢討變更17處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來計畫發布實施後,預計透過整體開發取得約0.10公頃綠地、0.15公頃廣場兼停車場,以及0.16公頃道路廣場,有效改善觀光旺季的停車與交通問題。此外,還將新增約0.79公頃住宅區及0.32公頃商業區,為三義木雕及國際慢城特色創造更充裕的發展腹地。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強調,縣府將持續加速辦理各項都市計畫案,兼顧人民權益與地方永續發展。本案後續將依內政部意見修正並辦理再公開展覽,若無重大陳情意見將儘速報請核定實施。民眾如有疑問,可洽詢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專線為(037)559250。
苗栗三義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獲內政部通過,將解編17處長期受限的公設保留地,新增住商區與停車場,落實土地正義並帶動地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