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縣銅鑼鄉中隆三路附近一處廠房,昨(13)日傍晚冒出濃煙與火光,嚇壞附近民眾。銅鑼消防分隊獲報後火速趕往現場,發現起火原因竟是廠內員工為貪圖方便,私自點火焚燒堆置的廢棄木材。所幸消防人員迅速佈署水線灌救,在火勢擴大前順利撲滅,現場無人傷亡,也未延燒至廠房主建物,成功阻止一場可能的災難。
雖然火勢不大,但肇事員工的行為已經觸法。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指出,這種任意引火燃燒的行為,不僅極易引發火災,更同時違反了兩項重要法規。根據《消防法》第14條規定,田野引火燃燒需經主管機關許可,違者最高可處以罰鍰。此外,露天燃燒廢棄物也違反了《空氣污染防制法》,環保單位同樣會依法開罰。
消防局特別呼籲,無論是企業或一般民眾,處理廢棄物或雜草時,切勿心存僥倖,以露天焚燒的方式解決。這種行為不但嚴重污染空氣品質,更可能因一時不慎引發火災,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務必循合法管道妥善處理廢棄物,共同維護安全的居住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