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的企業及相關單位請注意!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宣布,民國115年第1期(1月至6月)的「水污染防治費」,將於7月1日起正式開始受理報繳,截止日期為7月31日。提醒所有符合條件的徵收對象,務必把握時間上網完成申報與繳費程序。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凡是將廢(污)水排放至地面水體的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公共與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除外),皆須依其排放的水質水量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的計算方式,繳交水污染防治費。若業者未在7月31日規定期限內繳納費用,不僅需按日加計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的利息,若逾期超過90天仍未處理,將面臨新臺幣6千元以上、最高30萬元的罰鍰。
除了按時繳費外,誠實申報也是關鍵。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沈鳳臺特別強調,若業者心存僥倖,使用不正當手段、造假數據或不實證明等方式進行申報,一經查獲不僅得不償失,甚至可能觸犯刑事罪責。沈鳳臺局長呼籲,各列管事業應確實遵守法令規定,依法繳納水污染防治費,共同達成專款專用、保護水體環境的最終目的。
苗栗縣115年首期水污費7月1日至31日開放上網報繳。環保局提醒業者按時繳納,逾期最高罰30萬,造假恐負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