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員警近日在竹南鎮執行巡邏勤務時,憑藉敏銳的觀察力,發現一輛灰色電動汽車的車牌有異,不僅顏色怪異,連字體都與標準車牌明顯不符,立刻上前攔查。這一查不得了,不僅查獲了偽造車牌,更意外揪出一名毒駕駕駛,人贓俱獲。
事發當時,交通隊員警行經竹南鎮大營路一帶,鎖定該輛懸掛可疑車牌的電動車。盤查過程中,林姓駕駛口齒不清、言詞閃爍,行跡相當可疑。警方進一步檢視,確認該車牌為偽造品,並在車內查獲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面對警方訊問,林男最終坦承自己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罪證確鑿。
警方指出,林姓駕駛的行為一次觸犯多條法規。使用偽造車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新台幣7萬2千元罰鍰,車輛也將被當場移置保管。而毒駕部分,除了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更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不僅可能面臨最高12萬元罰鍰,駕照和牌照也將被吊扣。全案訊後已將林男依偽造特種文書、公共危險及毒品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苗栗警方強調,將持續運用科技與專業技能,加強查緝,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苗栗竹南一名林姓男子自作聰明,開車懸掛偽造車牌,遭眼尖員警識破。盤查過程中,警方更意外查獲他施用愷他命後毒駕上路,當場人贓俱獲,一次背上假車牌與毒駕兩大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