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住家或營業場所安全嗎?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今(18日)發出提醒,為確保建築物公共安全,所有權人及使用人應遵守合法規定,若有擅自變更用途或違規增設,不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更可能面臨高額罰鍰,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情節嚴重者甚至會被停止供水供電,得不償失。
許多民眾為了方便或節省成本,常在不經意間觸法。工商發展處特別指出四種常見的違規使用情形,包括:封閉或堵塞樓梯間、走道等逃生出口;在避難通道堆積雜物;未經核准便將店舖改為KTV等用途;或是任意增加隔間、鐵門,破壞了原有的防火區劃。這些行為都已違反建築法規,除了會被處以6萬至30萬元的罰鍰外,若未在期限內改善,政府可採取停用或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
工商發展處處長詹彩蘋強調,建築物的安全與自己、家人乃至公眾的生命財產息息相關,合法使用是保障安全最基本的一步。她呼籲建築物所有權人及使用人應定期檢視使用狀況,切勿因一時方便而造成難以挽回的災害風險。若對建築物使用規定有任何疑問,可主動向主管機關洽詢,共同維護安全的居住與營業環境。相關問題可電洽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徐先生,電話:037-55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