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已自10月31日起正式施行,全面調高汽機車與慢車的酒駕及毒駕罰鍰上限。金門縣警察局對此嚴正呼籲,酒駕零容忍,毒駕更是不可觸碰的底線,警方將持續強化執法,提醒所有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
毒駕處罰歷來最嚴 累犯無上限且可沒入車輛
金門縣警察局交通隊說明,新制上路後,汽機車酒駕除了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1至2年及牌照2年外,機車罰鍰調高為1萬8千元至12萬元,汽車則為3萬6千元至15萬元。針對毒駕更是祭出歷來最嚴厲處分,一律按最高額開罰(機車12萬元、汽車15萬元);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不僅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即便駕駛人非車主(如借用車輛),車輛也將一律沒入。此外,10年內第2次毒駕再犯者,將在前次罰鍰金額上加罰9萬元,後續每次累加且無上限。
拒測首罰27萬 同車乘客與慢車同步加重規範
在拒絕接受毒品檢測或攔檢不停部分,首次即重罰27萬元,10年內第2次處45萬元,第3次起每次加罰18萬元,同樣累計無上限,並吊銷駕照與沒入車輛。新制也將同車乘客納入規範,只要年滿18歲且明知駕駛人毒駕仍搭乘,將處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年滿70歲、心智障礙者,或搭乘計程車、公車等汽車運輸業車輛之乘客不罰)。另外,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相類似管制藥品者,將採預防性措施吊銷駕照。
針對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等慢車,酒駕或毒駕罰鍰最重調高至1萬2千元,並當場禁止駕駛;若拒絕測試檢定、攔檢不停或測試前飲酒、吸毒者,罰鍰提高至2萬4千元,且微電車將當場移置保管。
金門警局強化夜間路檢 導入唾液毒品快篩
配合此次修法,金門縣警察局表示將持續於重點路段及夜間時段加強路檢,並運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嚴格取締酒駕與毒駕。警方呼籲,民眾聚餐飲宴後務必尋找代駕、搭乘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若發現親友有飲酒或吸毒情形,務必出面勸阻其駕車或拒絕同車搭乘,以保障自身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