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振興券使用期限至明年2月底,兌領延至3月底
  • 藝文
  • 生活
  • 振興券使用期限至明年2月底,兌領延至3月底

  • 藝文
  • 生活
  • By 林曉瞳 2024-11-13
    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為振興地方經濟,推出3,000元振興券,至今推行近一個月,成功激勵民眾消費,為地方產業注入活力。縣府廣泛徵詢商家建議,從11月1日起,開放營業中有統一編號的花蓮縣本地業者每週申請核銷兌領一次,期望藉此持續推動地方消費。

    抗颱應變,金融機構備妥應對措施

    兌領首日前夕,強烈颱風康芮來襲,縣府與合作金融機構積極準備,確保颱風不影響核銷作業。各鄉鎮的金融機構設立專門兌付櫃台,並張貼詳細步驟說明,協助店家順利完成兌付,保障業者權益。

    提醒商家提前登錄,提高兌領效率

    縣府提醒店家,前往金融機構兌領前,應在核銷系統完成登錄,並依指示將振興券按面額整理,能有效節省時間,讓整體流程更順暢。

    使用期限及加碼活動,鼓勵在地消費

    縣長徐榛蔚表示,振興券可用至114年2月28日,兌領至114年3月31日,縣府還提供加碼抽獎活動,準備千份好禮,吸引民眾多多前往當地商圈消費。更多優惠及活動辦法,請至花蓮振興券便民服務網查詢。

    一起關心在地的......

    花蓮縣政府推出3,000元振興券,藉此提升地方消費,商家每週可申請兌領,並提供加碼抽獎活動至明年3月底。

    分享文章
    加入社群一起討論
    © 2024 Unilif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