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振興地方經濟,推出3,000元振興券,至今推行近一個月,成功激勵民眾消費,為地方產業注入活力。縣府廣泛徵詢商家建議,從11月1日起,開放營業中有統一編號的花蓮縣本地業者每週申請核銷兌領一次,期望藉此持續推動地方消費。
兌領首日前夕,強烈颱風康芮來襲,縣府與合作金融機構積極準備,確保颱風不影響核銷作業。各鄉鎮的金融機構設立專門兌付櫃台,並張貼詳細步驟說明,協助店家順利完成兌付,保障業者權益。
縣府提醒店家,前往金融機構兌領前,應在核銷系統完成登錄,並依指示將振興券按面額整理,能有效節省時間,讓整體流程更順暢。
縣長徐榛蔚表示,振興券可用至114年2月28日,兌領至114年3月31日,縣府還提供加碼抽獎活動,準備千份好禮,吸引民眾多多前往當地商圈消費。更多優惠及活動辦法,請至花蓮振興券便民服務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