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多民眾誤以為,只要將房地產辦理信託登記,即使積欠地價稅或房屋稅,政府也無法強制執行。對此,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特別發出警告,這種想法完全錯誤!若未按時繳納信託財產所產生的稅捐,該房地產依然可能面臨被查封、拍賣的命運,所謂的財產保障將蕩然無存。
稅務局解釋,雖然根據《信託法》第12條規定,信託財產原則上不得被強制執行,但法律設有重要的「但書」。條文明確指出,「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屬於例外情況,這其中就包含了信託財產本身衍生的地價稅與房屋稅。換句話說,這些稅款的繳納義務,並不會因為財產信託而消失。
稅務局分享實際案例,曾有民眾將房屋信託給親戚管理,但受託的親戚卻持續未繳納地價稅與房屋稅單。該民眾原以為信託財產不會有問題,最終稅務局仍依法將該信託房屋移送強制執行,導致財產面臨被拍賣的風險。
稅務局提醒,民眾在規劃財產信託時,不能當個「甩手掌櫃」。委託人仍須密切關注受託人是否確實履行管理職責,特別是按時繳納相關稅捐,才能避免信託財產因欠稅而遭受無法挽回的損失。若民眾對信託財產的稅務問題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服務電話 (03)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洽詢,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