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竹北市長鄭朝方日前指稱「許多竹北建設卡在新竹縣政府冗長的行政流程」,新竹縣政府今(6)日發布新聞稿嚴正澄清。縣府表示,各項鄉鎮市建設計畫皆須依中央法令辦理,縣府始終秉持依法行政與協助地方的立場。相關建設進度之所以受影響,主要是因竹北市公所多次變更重大規劃設計、調整預算,甚至因政策改變導致整體行政程序必須重來,將延宕歸咎於縣府卡關,實在沒有道理。
新竹縣政府產發處以原名「東區市場」的「竹北水岸市集River Bank 1」為例說明,自民國108年起,縣府便持續配合公所辦理審查。然而,竹北市公所不僅多次提出設計變更,工程預算更從3.8億元遽增至5.5億元。公所甚至在112年申請終止契約,直到114年初才改以新名稱重新提案,並廢止原建照重新辦理都市設計審議,導致先前的程序全都必須重跑。
為了加速推動,縣府特別啟動「平行審查機制」。但在後續審查中,公所送交的報告書多次出現與核定內容不符、建照申請面積不符建築技術規則,甚至有文件繕打錯誤及漏件等缺失。儘管如此,縣府仍積極協助補正,並迅速於今(115)年6月11日核發建造執照。至於公所希望在未取得建照前就先辦理工程招標,縣府基於保障公共工程安全及履約風險,仍提醒公所必須合規合法辦理。
此外,對於被指建照審查冗長的「泰和里集會所」案,縣府指出,公所今年1月提出申請時,內容與原核定不符,縣府主動協助變更設計,並於3月19日迅速核發建照。而公所提及的消防、水電等「五大管線」審查,屬於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並非縣府建管機關範圍。該案也已順利於今日(7月6日)開工備查。
新竹縣政府呼籲,公共建設推動涉及多項法規與跨機關審查,市公所決策多變不僅增加公務資源負擔,更嚴重影響案件處理效率。期盼外界能基於客觀資料看待建設歷程,切勿將合法的行政審查誤解為「卡關」,縣府未來仍會全力協助竹北市及各鄉鎮市加速地方發展。
竹北市長鄭朝方控縣府卡關地方建設,新竹縣政府出面駁斥,公開兩大工程時間軸,直指是竹北市公所多次變更設計導致程序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