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的民眾及公司行號請注意!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宣布,114年度的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已正式展開,將針對110年至113年間開立的各類合約及憑證進行查核。稅務局特別提醒,若發現有短漏繳稅款,應儘速主動補繳,否則一旦被查獲,最高可能面臨5倍至15倍的罰鍰。
根據稅務局說明,印花稅的課徵範圍相當廣泛,主要包括四大類: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以及不動產買賣、贈與、分割等所立的契據。許多民眾常因疏忽而漏繳,例如在簽訂合約當下未立即繳納,或是合約後續追加金額,卻忘了補繳對應的印花稅,這些都屬於違規情況,應特別留意。
另一種常見的錯誤是「混合型合約」的稅額計算。稅務局舉例說明,假設一份總價500萬元的電梯採購安裝合約,內容包含400萬元的電梯設備(屬買賣動產)及100萬元的安裝費(屬承攬契約)。若未將兩者分別立約,由於合約同時具備兩種性質,依法應選擇稅率較高的「承攬契據」千分之1稅率來計算,因此整份合約應繳納5,000元的印花稅,而非只針對部分金額計算。
若想避免因疏忽而受罰,該怎麼辦?稅務局指出,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只要在被檢舉或查獲前,主動向稅務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利息,就可以免除罰鍰。民眾若有補繳需求,可直接至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不僅方便,也免去貼花、銷花的繁瑣程序。若對印花稅有任何疑問,可洽詢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總局:03-5518141轉320、321;竹東分局:03-5969663轉211),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新竹縣印花稅大查核開跑!稅務局將檢查近4年的合約憑證,漏繳最高恐罰15倍。民眾若有短漏繳稅款,在被查獲前主動補繳並加計利息,即可免於受罰,務必儘速檢視自身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