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正式發布公告,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將於民國115年(2026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連續3天在全縣各鄉(鎮、市)公所公開陳列「選舉人名冊」及「投票權人名冊」供民眾閱覽。
涵蓋5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全國性公投第22案
本次公開陳列的名冊範圍相當廣泛,包含新竹縣第20屆縣長、第21屆縣議員、第20屆(竹北市第11屆)鄉(鎮、市)長、第23屆(竹北市第11屆、竹東鎮、寶山鄉第21屆)鄉(鎮、市)民代表,以及第23屆(竹北市第11屆)村(里)長之選舉人名冊;同時也包含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2案的投票權人名冊。
限時3天申請更正,逾期與投票日皆不受理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提醒,名冊公告閱覽期間僅限11月10日至11月12日共3天。民眾在閱覽時,若發現名冊資料有錯誤或遺漏,必須在閱覽期間內直接向該鄉(鎮、市)公所申請更正,逾期將不予受理。名冊一旦經過公告期滿後即為確定,投票日當天不再受理任何更正或補列申請。
查閱須知:攜帶附相片證件、限查個人及同戶人員
此外,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0條第3項及第22條規定,選舉人(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完成後,除了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及戶政機關依法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
民眾前往查閱選舉人(投票權人)名冊時,查閱範圍以「個人及其戶內人員」為限。為了確認查閱人身分,各鄉(鎮、市)公所會請鄉親出示由政府機關核發、且附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請前往核對新竹縣選舉人名冊的民眾務必提前備妥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