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於2026年6月29日正式發布一項警政公告,針對民眾阮○成涉違反行政義務一案,辦理處分書的公示送達。
根據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的說明,此次針對阮○成所開立的違反行政義務處分書,在寄送過程中,因當事人的送達處所不明,導致該份文件無法順利送交並由其本人簽收。
為了解決文件無法送達的問題並確保整體程序的完備,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以及第81條的相關規定,正式辦理公示送達,藉此完成相關法定程序。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因民眾阮○成送達處所不明,針對其違反行政義務之處分書,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