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有房有地的民眾最關心的就是地價稅繳納問題。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每年11月開徵的地價稅,是以當年的8月31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只要在這一天名列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無論實際持有該土地的時間有多長,依法都必須繳納這筆土地全年度的地價稅。
買賣過戶請注意,私下約定不改法定納稅身分
在進行不動產買賣時,買賣雙方經常會依照實際持有日數,私下約定按比例分攤地價稅金。不過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強調,這樣的約定屬於雙方私下的契約關係,並無法改變法定的納稅義務人身分。當稅捐單位寄發繳款書時,依然只認8月31日登記的所有權人為課徵對象。因此,若在基準日前後辦理過戶,雙方應先談妥稅負分攤與繳納方式,以免日後衍生不必要的糾紛。
把握9月22日死線,申請優惠稅率省荷包
除了釐清納稅身分,聰明節稅也是一門學問。如果民眾名下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或工業用地等地價稅優惠稅率條件,務必記得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只要在期限內獲得核准,今年度就能立刻享有優惠;若不小心超過期限,就要等到明年才能適用,對荷包的影響相當大。
民眾若對地價稅有任何疑問,除了可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方網站查詢,也可直接撥打免付費專線 0800-076969。另外,總局聯絡電話為 (05)3620909 分機814至821、823;民雄分局則為 (05)2260505 分機111至116,歡迎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