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勞動節是《勞動基準法》明定的國定假日,勞青處今(21日)發布提醒,所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當天都應放假,且雇主須照常給付工資。若雇主有營運需求,在徵得勞工同意後使其於當天出勤,則必須依法支付加倍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
加班費如何計算?秒懂雙倍薪定義
勞青處說明,所謂「加倍發給」是指,勞工在勞動節當天出勤,除了原有的工資外,雇主必須額外再支付一日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舉例來說,若勞工月薪為36,000元,推算每日工資為1,200元,勞動節當天若同意上班,雇主應支付的總金額為1,200元(當日薪水)+ 1,200元(加班費),共計2,400元。
勞動節遇上休息日或例假?補假規定一次看
若勞動節當天恰逢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例如:週六、週日),根據規定,雇主必須讓勞工在其他工作日另行補假一天。至於補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此外,雇主若想將勞動節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也必須先徵得「勞工個人」的同意,而非單方面公告即可,並應明確約定調移後的休假日期,最好以書面記錄,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勞青處呼籲:保障勞工權益 避免觸法
勞青處再次強調,保障勞工的休假權益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勞動節的出勤與薪資規定相當明確,呼籲所有事業單位務必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妥善安排人力與薪資發放。若有任何勞動權益相關問題,勞工也可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洽詢,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