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協助各機關、學校及一般事業單位落實工作與生活平衡,並強化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認識,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於10月21日及29日舉辦「115年度嘉義縣營造幸福職場宣導會」。活動針對職場平權與性騷擾防治業務,提供法令解析與實務經驗分享,幫助各單位精準掌握實務操作方向。
聚焦職場平權與理性溝通 助勞工不把情緒帶回家
本次宣導研習規劃「職場平權及性騷擾防治」與「職場溝通與工作生活平衡」兩大核心主軸。除了深入說明相關法令規定、運用重點及實務案例解析外,亦特別安排心理諮商與溝通課程。課程引導參與者學習將衝突轉化為理性溝通,並辨識壓力與舒緩情緒,協助事業單位守住管理界線,避免勞工將負面情緒帶回家中。
勞青處長陳奕翰指出,目前部分就業歧視或性騷擾申訴案件,起因於勞資雙方的無效溝通。他呼籲雇主應積極營造幸福職場環境,協助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責任,並期盼藉由此次課程,讓事業單位充分瞭解法定責任與管理要點,提升企業推動員工福利與內部溝通協調的意願。
落實性騷擾防治義務 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在法規遵循方面,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若被害人與行為人分屬不同事業單位,但具有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行為人的雇主同樣負有處理責任。若違反上述規定,依同法第38條之1第2、6項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公布姓名或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陳奕翰進一步強調,無論是否接獲正式申訴,雇主皆負有防治義務。若僅是聽聞或經由媒體報導得知,即便未收到正式申訴,仍須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釐清,並對工作場域做出適當調整,以確保職場平權與安全。各單位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05-3620123分機8044洽詢性別平等服務諮詢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