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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縣營業用牌照稅10月開徵!繳納期限順延至11月2日
    圖片來源:雲林縣政府

    雲林營業用牌照稅開徵 期限順延至11/2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115年下半期的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經在10月正式開徵,繳款書也陸續寄發給各位車主。原本的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但因為剛好遇到例假日,所以特別順延至11月2日(星期一)截止。只要行車執照上登載為「營業用」的車輛都必須繳納,提醒車主們記得在期限內完成繳稅。

    注意轉帳餘額 逾期最高罰一倍

    為了方便民眾,目前提供多種繳稅方式。如果車主已經辦理約定轉帳扣款,請務必在11月2日前確保帳戶內有足夠的存款,以免扣款失敗。另外,雲林縣稅務局也特別呼籲,官方絕對不會打電話要求確認帳戶餘額,若接到類似電話請務必提高警覺,慎防詐騙。

    若是未能在期限內繳納,每超過3天將會加收1%的滯納金,最高可加收至10%。如果滯納期滿仍未繳納,且將欠稅車輛開上公共道路被查獲,還會被開罰應納稅額一倍以下的罰鍰。若不小心逾期,只要在期限屆滿後的30天內,都可以透過財政部的「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線上繳款,系統將自動計算並加收滯納金。

    多車族福音:牌照稅歸戶服務

    對於擁有多輛營業用車的車主,地方稅稽徵機關便推出「歸戶服務」。只要車籍在同一個縣市內,每5輛車可以合併成一張繳款書。雲林縣的車主可直接透過雲林縣稅務局官網線上申請,現在申請,最快在明(116)年4月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就能適用,不僅環保節能,更大幅減少整理多張繳款單的麻煩。

    圖片來源: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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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縣115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開徵,因適逢假日,繳納期限順延至11月2日。若逾期未繳最高加徵10%滯納金,請車主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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