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家中有聘僱資深外籍移工的雇主請特別留意!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依照勞動部最新規定,自2026年(民國115年)4月1日起,凡是聘僱藍領外籍移工,且該名移工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累積達10年以上,雇主必須依法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按月為其提撥退休金,以保障移工的退休權益。
提撥比例2%至15% 轉中階人力仍適用舊制
臺北市勞動局局長王秋冬指出,這項新制主要是針對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聘僱的藍領外籍移工。當年資門檻達標後,雇主需按勞工每月薪資總額的2%至15%範圍內,提撥至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王秋冬特別強調,即使這批藍領移工未來順利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只要他們尚未取得永久居留許可,就不屬於勞退新制的強制對象,因此雇主仍需繼續依照舊制規定,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
年底前需估算退休費用 明年3月前補足差額
除了按月提撥之外,勞動局也進一步說明,若雇主聘用的藍領移工預計在2027年(民國116年)符合《勞動基準法》的退休條件,雇主必須從受僱日開始計算其總工作年資。此外,雇主應於今年(2026年)年底前,先行估算明年所需的退休金總額,並且務必在2027年3月底前,將專戶餘額與所需退休金的差額一次補足。
勞動局呼籲全體雇主,應盡快檢視目前所聘僱移工的身分、服務年資及適用的法令規範,並妥善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的提撥事宜,切勿因未設立專戶或未依規定提撥而面臨罰鍰。若民眾對於勞工退休準備金有任何疑問,可直接撥打臺北市1999市民熱線,並轉接至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進行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