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業大利多!台南建照期限再放寬 最長自動展延4年
為減輕營建產業在缺工、缺料及「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新制上路後的多重壓力,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今(11)日宣布,將進一步放寬建築期限,給予業者更多緩衝時間。其中,在特定期間取得執照的工程,建築期限合計最多可自動延長達4年,且無需額外申請。
誰能受惠?快查你的建照領取日期
工務局表示,此次放寬措施主要針對不同時期領照的工程進行差異化調整:
● 總計延長4年:凡是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的工程,除了先前已公告延長的2年,將「再額外增加2年」,合計共延長4年建築期限。
● 總計延長2年:於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領照的工程,則維持先前公告的規定,准予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
工務局強調,上述延長措施皆採「自動生效」,起造人不必另外提出申請,手續簡便。
助產業接軌新制 穩定房市永續發展
工務局指出,考量營造大環境挑戰尚未完全緩解,加上中央的土石方流向管制政策需要產業逐步適應,市府決定優化配套,透過再次延長建築期限,協助營建業者有更充裕的時間調整作業流程。此舉不僅能確保工程順利推展,更能穩定臺南市的房市發展,共同建立一個永續共好的建築環境,對整體都市建設帶來正面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