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於新北市的「蔡金木宅」,早期建於公有土地上,後因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將土地出售給私人,引爆了屋主與新地主之間的私權糾紛。原本法院已裁定於去年(2025年)6月強制拆除該建物,但在執行前夕,屋主賴女士提出房屋稅籍證明,緊急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將房屋列為文化資產。為妥善處理並釐清文史資料,新北文化局依法將其列為暫定古蹟,請法院暫緩拆除,並將暫定古蹟的期限延長至今年(2026年)6月23日。
為了確保審查的公正性,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給予屋主與地主雙方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然而,在今年6月8日召開的文資審議會中,委員們經過詳細評估後,一致認為蔡金木宅的現狀與申請人所述的「決戰型住宅」特徵不符。此外,建物經過多次增建與修改,早已無法辨識原始的建築工法與技術,難以證明其為二戰末期所興建。
在歷史連結方面,雖然蔡家與建物所在地位於水圳或煤礦產業附近,但審議委員指出,兩者僅有地理位置上的相近,無法證實該建物與當地水圳維護或煤礦產業歷史具有高度的關聯性。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強調,整個審查過程均嚴格遵守《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相關規定,專案小組也針對建物的歷史、藝術、科學、人物及自然等多方面價值進行了全面的評估。最終,由於蔡金木宅未達法定審查基準,文資審議會正式決議,不將其指定為古蹟,同時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