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機檯到底要不要繳稅?
隨著市面上出現越來越多如「三國幻戰」及「4合1選物販賣機」等新型態設備,許多擺放機台的便利商店或大賣場業者紛紛產生疑慮,不確定這些設施是否需要繳納娛樂稅。對此,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特別出面釋疑,明確劃分了課稅的判定標準。
單純販售免徵,具娛樂性質必繳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評估機台是否課徵娛樂稅的核心關鍵在於「使用過程是否具備娛樂性」。如果放置在公開場所的選物機或遊戲卡片機,純粹只進行商品買賣行為,例如販售零食、一般商品或是扭蛋,其性質就等同於一般的自動販賣機,不屬於娛樂稅的課徵範圍。
然而,若機檯的設計或操作過程帶有娛樂性質,就會被歸類為娛樂設施。針對這類設備,業者必須在機台正式開業營運之前,主動向稅務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並負責代徵與報繳娛樂稅。
未登記當心挨罰!最高恐噴15萬
為了避免業者因不熟悉法令而受罰,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強烈提醒,所有提供娛樂設施的營業人,不論是準備新開業、遷移機台位置或是打算歇業,都必須提前辦理娛樂稅登記與代徵報繳手續。若心存僥倖未依規定辦理,一旦被稽查人員查獲,將面臨新臺幣1萬5千元起跳,最高可達15萬元的重罰。
民眾若對於娛樂稅的課徵細節或相關手續仍有疑問,可直接撥打電話向機關諮詢。總局服務專線為037-370191,竹南分局則為037-472129,將有專人提供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