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苗栗縣政府
第2季空污費申報截止,遲繳每日加收滯納金
115年度第2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簡稱空污費)的申報及繳費期限,已於7月31日正式結束。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特別呼籲縣內尚未完成申繳的事業單位,務必抓緊時間補辦,因為逾期不僅會按日累加滯納金,嚴重者更可能挨罰高額罰款。
逾期30日重罰10萬起跳,環保局長籲勿心存僥倖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沈鳳臺指出,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規定,只要在115年7月31日期限內未完成申繳,從逾期的第一天起,每天都會針對未繳金額加徵0.5%的滯納金。更嚴重的是,如果逾期超過30天(也就是到了8月底)依然沒有完成申報或繳納,將依法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以下的罰鍰。沈鳳臺局長提醒業者千萬別因小失大,應儘快補齊手續。
企業應盡社會責任,專線提供申繳諮詢服務
維護良好的空氣品質是所有企業共同的社會責任。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強調,針對逾期未申報繳納的固定污染源,局內將會嚴格把關並依法進行裁處。如果各事業單位對於空污費的申報作業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或是需要專人協助,都可以在上班時間撥打固定污染源空污費專線 (037)351-759 分機 107,將有專責人員提供詳細的說明與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