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苗栗縣政府
租屋設備故障誰該修?苗栗縣府教你自救撇步
若遇到租屋處冷氣罷工,或是日常發生房屋漏水、熱水器故障等設備損壞,究竟該由房東還是房客負責修繕?苗栗縣政府指出,依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依循特定交易習慣,或是損壞明顯為房客造成的,否則租賃住宅與附屬設備的修繕責任,原則上均由出租人(房東)承擔。
房東不理會?房客可自行修繕並扣除租金
當租屋處設備發生故障,房客應如何處理?苗栗縣政府提醒,房客必須先通知房東,並給予一段合理的修繕期限。若房東在期限內依然沒有處理,房客為了維護居住權益,可以選擇自行請人修繕,事後再向房東請求償還費用,或是直接從次月租金中扣除相當金額。不過,若是房東為了修繕房屋需要進入租屋處,只要事先於合理期間內通知,房客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得無故拒絕,以確保修繕順利進行與維持住宅安全。
保留交屋照片與通聯紀錄 防範租屋爭議
為了避免日後發生修繕責任歸屬的糾紛,苗栗縣政府呼籲租屋族,在簽訂租約前務必詳細確認房屋及設備現況。交屋時拍下的照片、日後的修繕通知、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以及相關維修單據等,都應妥善保存。如果在租屋過程中真的發生修繕爭議,建議雙方先以誠信原則進行協商;若協商破局,則可向地方政府申請租賃住宅糾紛協調,尋求公正合理的解決方案。若有任何租賃相關疑問,民眾也可直接洽詢苗栗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電話:037-559133),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