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警分局近期強力掃蕩毒駕,成果顯著。即便在投入大量警力支援「四月八」專案勤務的同時,打擊毒駕的行動也絕不手軟。光是從5月23日至今,警方已查獲8件毒駕案件;而統計2026年1月至今,累計查獲的毒駕案件更高達88件,顯示警方對守護用路安全的決心。
街頭上演警匪追逐 5旬男攜帶大量毒品遭逮
在一次巡邏勤務中,頭份所員警於市區發現一名機車騎士神情緊張、行跡可疑,便上前攔查。沒想到該名58歲的范姓男子不但拒絕配合,還猛催油門加速逃逸,沿途更不顧安危,數度逆向、闖紅燈,與警方上演一場街頭追逐戰。
最終,警方仍憑藉優勢警力將范男攔下。經查,范男身上不僅藏有新興毒品「依托咪酯」菸彈,更在他主動交付的包包內,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0.95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4包,總重14.29公克)及更多依托咪酯粉末與菸彈。警方除了將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外,也針對其危險駕車、毒駕等行為開出多張罰單。
毒駕零容忍!分局長強調罰則重、危害大
頭份警分局長郭譯隆表示,毒品會嚴重影響人體的精神狀態與判斷力,吸食後駕車的危險性完全不亞於酒駕,極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構成巨大威脅。
郭譯隆強調,警方對於毒駕絕對是「零容忍」。駕駛人一旦經唾液快篩呈現陽性,汽車駕駛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最高也可罰9萬元,並將當場扣車、吊扣駕照。若駕駛人客觀上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或拒絕配合檢測,員警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當場逮捕,並立即移送地檢署偵辦,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