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常見的買賣與贈與等一般房屋移轉方式,如果是透過法律途徑取得房屋產權,還需要繳納契稅嗎?這是許多民眾在處理房產時常有的疑問。對此,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明確表示,無論是以和解、調解或是法院判決等方式取得房屋,民眾都必須依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完成手續後才能順利辦理房屋移轉登記。
申報起算日大不同,務必把握30天期限
針對不同法律途徑取得的房屋,契稅申報的「起算日」也有所不同。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若是屬於和解案件,申報起算日為法院發給和解筆錄的當天;若是調解案件,則以領得法院核定之調解書之日為準;而判決案件,則是以法院判決確定日開始計算。民眾必須特別留意,在上述起算日的30天之內,就必須完成契稅申報。
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避免逾期遭加徵怠報金
為了讓申報流程順利,民眾在辦理時應填妥契稅申報書,並根據自身案件類型,檢附相對應的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和解筆錄、法院核定之調解書,或是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呼籲民眾,在取得房屋後務必儘速備齊資料前往申報,一旦超過30天的法定期限,將會被額外加徵怠報金,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