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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決或和解取得房屋要繳契稅嗎?苗栗縣稅務局:30日內申報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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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苗栗人新聞網

    除了常見的買賣與贈與等一般房屋移轉方式,如果是透過法律途徑取得房屋產權,還需要繳納契稅嗎?這是許多民眾在處理房產時常有的疑問。對此,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明確表示,無論是以和解、調解或是法院判決等方式取得房屋,民眾都必須依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完成手續後才能順利辦理房屋移轉登記。

    申報起算日大不同,務必把握30天期限

    針對不同法律途徑取得的房屋,契稅申報的「起算日」也有所不同。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若是屬於和解案件,申報起算日為法院發給和解筆錄的當天;若是調解案件,則以領得法院核定之調解書之日為準;而判決案件,則是以法院判決確定日開始計算。民眾必須特別留意,在上述起算日的30天之內,就必須完成契稅申報。

    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避免逾期遭加徵怠報金

    為了讓申報流程順利,民眾在辦理時應填妥契稅申報書,並根據自身案件類型,檢附相對應的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和解筆錄、法院核定之調解書,或是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呼籲民眾,在取得房屋後務必儘速備齊資料前往申報,一旦超過30天的法定期限,將會被額外加徵怠報金,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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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過法院和解、調解或判決取得房屋,仍需申報契稅!苗栗縣稅務局提醒,務必於起算日30天內向公所申報,以免遭加徵怠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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