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縣內地主與承租農戶若遇到耕地租佃糾紛,先別急著上法院!苗栗縣政府表示,為維護租佃雙方權益,已行之有年的「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處機制,能有效協助當事人理性溝通、化解爭議,不但能釐清事實,更能大幅降低訴訟的時間與金錢成本。
根據縣府地政處統計,去年(2025年)縣內的耕地租佃委員會共計受理7件調處案件。分析常見的租佃爭議類型,以違反《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6條「未自任耕作」的爭議最多,共有4件;其次為同條例第17條規範的「地租積欠」糾紛,有2件;另有1件是因承租人「非因不可抗力而持續一年不為耕作」,被地主申請終止租約。這些案件最終都透過調處機制,尋求解決方案。
縣府說明,「耕地租佃委員會」的成員包含地主、自耕農及佃農等不同身分的代表,能夠更全面地考量多元立場,在保障地主權益的同時,也確保承租農戶能穩定耕作。這個機制的核心精神在於協調,而非對抗。縣府呼籲,民眾若面臨租金給付、土地使用等租佃爭議,應優先循行政調解或調處途徑解決,可直接向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或縣府地政處洽詢,善用政府提供的免費資源,共同促進租佃關係的和諧發展。
不想為耕地糾紛上法院?苗栗縣政府提醒,去年已透過「耕地租佃委員會」成功調處7件爭議。民眾若遇上租金或土地使用等租佃爭議,可多加利用此免費機制,省時省錢化解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