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未來怎麼用?國土計畫「農一」分區上路
隨著國土計畫法全面實施,台灣的土地利用迎來新時代。全國土地被重新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四大功能分區。其中,與國家糧食安全息息相關的「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簡稱農一),其使用規範備受農民與地主關注。
什麼是「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農一)?
「農一」土地被定位為國家糧食生產的核心區域,肩負著確保糧食永續供應的重責大任。這類土地通常具備優良的農業生產條件,例如面積廣大、地勢平坦完整,或是政府曾投入大量資源進行農業改良的地區,以及由地方政府劃設的各類農業經營專區。其核心精神在於落實「農地農用」,確保最優質的農地能專注於農業生產。
農一土地的4大類許可用途
在「農地農用」的大原則下,「農一」土地的使用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涵蓋了從生產到生活的多個面向,主要可分為四大類:
1. 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這是最基本用途,包含農作、林業、畜牧、養殖等所有直接的農業生產活動。
2. 農業產銷必要設施:為了支援農業產銷,地主可以申請興建溫室、網室、菇類栽培場、農業資材室、集貨場、曬穀場、冷藏庫等倉儲設備,以及鋪設農路、建置灌溉與排水系統等。
3. 農業升級與加值設施:為提升農業價值,也容許發展低強度、高價值的現代化農業科技設施,或是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結合在地特色發展休閒農業,設立休閒農場相關設施。
4. 生活與保育設施:許多地主最關心的「蓋農舍」問題,在「農一」土地上是可行的,但必須完全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簡稱農發條例)的嚴格規範來申請。此外,興建自然保育設施或部分農村再生公共設施也被納入許可範圍。
總體而言,國土計畫法對「農一」土地的規劃,旨在引導土地朝向專業化、高效率的農業發展,同時保留彈性,讓農民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能有更多元的經營可能,共同守護台灣的糧食安全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