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苗栗縣民擔憂,國土計畫上路後,土地若被劃入「國土保育地區第四類」,恐將衝擊地方發展。對此,苗栗縣政府在16日正式澄清,強調此類別並非強制劃設,縣府將以務實態度,在環境永續與地方發展間取得平衡,民眾無須過度恐慌。
計畫有彈性!符合條件可免劃設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許多民眾誤解「國土保育地區第四類」為僵硬的限制。事實上,根據《全國國土計畫》的規定,劃設具備彈性空間。處長詹彩蘋說明,即使是都市計畫範圍內原屬保護或保育用途的土地,只要地方確實有發展需求,並能提出具體的規劃藍圖與充分理由,經過整體發展評估與各級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後,便可不必劃入「國土保育地區第四類」。
縣府立場:公開透明 爭取地方最大利益
「國土計畫的推動,是為了讓土地資源獲得更合理的利用。」詹彩蘋處長強調,縣府將秉持「審慎規劃、公開透明」的兩大原則,來審議各項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針對具有發展潛力或地方有較高需求的區域,縣府將主動盤點都市計畫的現況,並依法向中央積極爭取最符合苗栗縣整體利益的土地空間配置,確保地方產業與經濟發展不會因為制度轉型而受到阻礙。
縣府也重申,國土計畫事關民眾重大權益,縣府始終與民眾站在同一陣線。若對國土計畫的相關規定仍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洽詢「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國土計畫科」,將有專人提供詳細的說明與協助,共同擘劃苗栗宜居城市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