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開發進入「使用者付費」時代!內政部於民國115年6月1日正式發布「非都市土地海域用地區位許可案件審查收費標準」,首度建立海域區位許可的審查規費制度。苗栗縣政府對此表示,未來民眾或業者若有海域開發需求,必須依規定繳納審查規費。縣府工商發展處將持續提供相關法令諮詢服務,協助申辦者順利對接新制。海域區位許可審查收費 分三級距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根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凡是申請海域用地區位許可者,皆須檢附完整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申辦。此次新實施的收費標準,是依據申請使用的「海域面積」來計收審查費用。收費共分為三個級距:申請面積未滿30公頃者,審查費為新台幣12萬元;30公頃以上未滿50公頃者,收費20萬元;若開發面積達到50公頃以上,則需繳納30萬元審查費。維護海洋永續 縣府提醒:費用繳納後原則不退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指出,海域用地區位許可管理涉及海域資源合理利用、公共安全、環境保護及海洋永續發展等多元面向,因此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嚴格把關。詹彩蘋特別提醒,申請人於正式送件前,必須仔細確認申請範圍、使用面積及文件完整性。因為規費一旦繳納,除了溢繳、誤繳等法定情形外,原則上「一律不得申請退費」,業者與民眾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資料。苗栗縣政府強調,為協助在地民眾與相關業者掌握最新法令,工商發展處設有專人提供諮詢與申辦協助。民眾若想了解詳細規費內容,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查詢,或直接洽詢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共同促進海洋資源的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