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樓住宅日益普及,社區「公共基金」的正確使用成為保障居住品質的關鍵。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今(8)日發出溫馨提醒,強調公共基金是專為社區重大修繕及維護準備的「救命錢」,若管委會帳目不清或任意挪用,不僅可能引發住戶糾紛,更可能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面臨最高新台幣5萬元的罰鍰。
許多民眾可能不清楚,公共基金與每月繳納的管理費性質不同。縣府說明,公共基金是專為電梯、消防設備、屋頂防水等大型公共設施的長期修繕、更新及安全維護所設立的專款。這筆錢屬於全體住戶共有,如同為社區的未來投保,確保在需要大筆資金進行維修時,能有足夠經費應對,避免因臨時湊不出錢而影響居住安全。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共基金的動支必須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絕非管委會可自行決定。工商發展處指出,常見的違規行為包括:將公共基金挪用於社區日常行政開銷、相關帳目未依法定期公告,或是未經住戶會議同意就擅自動用。一旦查獲,主管機關可依法處以1萬至5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縣府強調,守法不僅是為了免於受罰,更是為了社區的長治久安。
為建立和諧安心的居住環境,苗栗縣政府呼籲,各社區管委會應主動落實財務公開透明,讓所有帳目經得起檢驗。同時,也鼓勵住戶們多加關心社區公共事務,積極參與住戶會議,共同監督公共基金的使用情況。當管委會與住戶同心協力,才能真正將社區這個「共同的家」照顧好,讓大家住得更安心、更長久。